無縫鋼管檢驗與試驗裝置控制程序
1.0 目的
建立無縫不銹鋼管控制、校準及保養檢驗、測量及測試儀器的程序并予以控制,以保持其測量能力與測量要求的一致性。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影響產品和過程的不銹鋼無縫鋼管檢驗、測量和測試儀器。
3.0 定義(無)。
4.0 職責
4.1計量管理員建立儀器臺帳,編制周期檢定計劃表,確保儀器檢定按計劃進行。
4.2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交出要校對之儀器及不使用過了校準限期之儀器。
4.3計量責任人負責計量器具的內部鑒定工作,決定對失準儀器的處理方法。。
5.0 無縫鋼管內容
5.1計量管理員應統計公司所有的監視和測量裝置,形成《監視和測量裝置總覽表》。計量責任人應制定《無縫鋼管計量器具管理制度》,指導檢驗員進行正常的操作和保養。
5.2 新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申請、采購按《無縫鋼管設施管理程序》執行。當收到新裝置時,計量責任人應對該裝置進行驗收,其驗收的準則是:
a) 監視和測量裝置應由國家法定的校準單位檢定合格。
b) 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類型、精度、測量范圍應符合采購要求;
驗收通過后,計量責任人應將其登記在《無縫鋼管監視和測量裝置總覽表》內,并根據其歸類,確定裝置的型號、唯一性標識、校準周期、保管單位等,并確保在使用前得到校準和調整。
5.3 校準/檢定周期:
檢查、試驗或檢驗材料或設備的儀器應按制造廠的規章在規定的期限進行檢定、控制(見《鋼管監視和測量裝置總覽表》)。
5.4每年年末,計量管理員編制次年《監視和測量裝置周期檢定計劃》連同《監視和測量裝置總覽表》 交計量責任人審批。
5.5 計量管理員于校準前二個星期,向有關部門發出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按要求將裝置交回計量員或配合計量員進行重檢。
5.6 當裝置因急用未能如期交回重檢時,有關部門負責人須獲得計量員的批準將裝置的有效使用期暫時延長,唯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計量管理員須將延長期的決定加注在《監視和測量裝置周期檢定計劃表》上,而有關裝置須以《無縫管延長使用》標識來識別。
不銹鋼管生產廠家:浙江益鴻不銹鋼管道裝備有限公司,專注高品質不銹鋼管制造。發表于:2011-08-27 15:03:13